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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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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流程

来源:福州合众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22

商标注册流程

1、确定商标标样并进行查询。商标由文字、图形、数字、符号等要素构成。按照不同的要素,由专业人士或法律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查询,并结合商标注册基本原则和在先商标权,制作《商标查询分析报告》供申请人参考。
2、确定注册的类别和商品项目。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一共有45个类别。商标注册要按类别进行申请,即:“一标一类”。并选择准确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注意不规范的商品名称应该尽量避免。
3、确定申请人主体资格。据《商标法》规定:个人、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商标。个人提供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4、及时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异议/答辩
1、商标异议:商标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如果该商标符合《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就会作出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该商标就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异议期),如果在公告期内,商标利害关系人对该商标有异议,就可以提起商标异议程序。该商标注册程序中止,等待异议审理完成后,商标再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2、商标异议答辩:申请商标在商标公告期内被他人异议,申请人应收到商标异议通知书30日内,进行答辩。
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商标局审查员认为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条款或者有他人在先商标权,作出驳回该商标申请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决定,可以收到驳回通知书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
商标续展
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1年内,可以办理续展。
商标变更
权利人名义和地址发生变更,商标必须进行办理变更。 
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
商标注册满三年,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未进行使用,可以向商标局对该商标提起三年未使用,使其商标被撤销。
商标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不受五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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