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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翁财记”商标驳回成功案例分享

来源:www.fzhztc.com         发布时间:2022-09-15

分享我司近期为客户——福州翁财记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在商标第29类,与企业经营的核心产品息息相关的类别,获得初审通过。成功维护了知名品牌,驰名商标“翁财记”在商标第29类的合法权利

 

【基本案情】

福州翁财记食品有限公司系我司新合作的客户,是专业生产现代休闲食品的大型知名企业,在台湾已有70多年历史,为台湾同行业中第一品牌,是台湾企业翁财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的旨在立足福建,辐射全国市场的福州公司旗下29类商标,于1995年1月28日就已经国家商标局核准获得注册。

多年来,“翁财记”作为商标或者字号进行市场推广使用,已经与异议人之间形成稳固的对应关系,具有很强的商标显著性特征,并且2009年在商标的维权案子中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

2021年4月份,我司在例行的商标公告监测时发现:福清市宜居快捷酒店,从2011年、2017年、2020年分三次在第29类其它客户未及时注册的群组抢注了三件“”商标,其中两件已经获得核准注册,最近一件也已经在商标初审阶段获得商标局初步审理公告。

我司受客户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核准的两件“抢注”商标分别进行“撤销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无效宣告”,以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进行“商标异议”程序等措施。

同时,客户在我司商标法务顾问的法律建议下,在该类别提交了一件新的商标注册申请,覆盖之前未注册的群组商品,以作为补充保护。初步审理阶段,被以上三件商标在先驳回。客户又在我司律师建议下,在指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驳回复审。

 

【审理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审理,查明: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予以撤销;引证商标二,经无效宣告程序被裁定予以宣告无效,引证商标三在异议程序中被不予注册,前述商标已无效。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典型意义】

本案中,涉及到的商标程序,环环相扣!

客户的商标被人抢注多年,束手无策。对方每隔几年,就重新注册一次,却并不进行使用,意图明显,性质恶劣。

客户听从我们的建议,通过“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提请撤销”、“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初审公告商标异议”等程序,对抢注商标进行维权。另一方面,客户也积极配合,在该类别同时提交新申请,初步审理被驳回,也积极应对提交驳回复审。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成功将对方在该类别抢注的商标,撤销、无效、异议,搬开了,客户商标注册的“绊脚石”,在该类别获得初步审理通过。

此案的通过,并不容易。有三件在先商标,很多人都会选择“妥协”或者放弃。我们选择了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回!

发此案例,提供参考,希望有助于商标权利人,企业字号遭遇攀附,被人抢注商标时,不要轻易妥协,拿起法律武器,合法地维护自己的企业字号,以及商标权利!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若有遇到商标事务法律问题,敬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