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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来源:www.fzhztc.com         发布时间:2018-12-07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有时会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这是我们需要进行福州商标复审,那么商标复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这个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一、商标驳回复审该如何申请?

先确定商标驳回申请人的资格:需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二、商标驳回申请时间
①、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
注意: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请商标驳回复审需要
①、申请人应当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②、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③、《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④、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⑤、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四、提交申请后可以提价补充材料吗?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福州商标复审

五、其它要求
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商标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其一方面承载着商品提供者的商誉,另一方面,也对消费者的选择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出现势必会使消费者产生严重的混淆误认,致使其作出错误选择,损害其利益。当两商标存在冲突时,共存协议仅为当事人所做的权利处分,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其仍会对两商标产生混淆误认,特别是在商标标识和商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况下。
因此,共存协议并不当然意味着复审商标可以注册,其注册与否根本上取决于商标的混淆可能性是否消除。当然,共存协议虽然不是复审商标注册的当然理由,但其可以作为判断商标混淆可能性的一个考量因素。
共存协议作为当事人自由处分其权利的结果,通常可以表明复审商标注册人没有攀附在先商标商誉的主观恶意,而且其在实际使用中也会尽量避免混淆。这样,两商标混淆的几率就大大降低,复审商标更容易通过,特别是在商标权利人为关联公司或存在一定的历史渊源。